广西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韦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民生   2024-11-03 18:22   广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丨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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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任广西交投集团总经理,覃卫国任安徽省副省长

2.韦波,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3.谭丕创,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4.陈竑,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5.周涛,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6.刘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7.李兴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

8.利来友,任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9.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长茅仲华进京,任最高法党组成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韦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来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韦平简介:


韦平,男,壮族,1965年4月生,广西来宾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任广西来宾县委办机要股(科)干部,柳州地委机要局科员、副科长、通信科科长、秘书科科长、助理调研员;

2002年05月—2006年06月,广西柳州地区纪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来宾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武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06月—2015年01月,广西来宾市纪委常委(正处级),市纪委副书记,来宾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副主任、市委办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兼);

2015年01月—2016年06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05月,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16年06月—2016年09月,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人选,兴宾区委书记;

2016年09月—2017年03月,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兴宾区委书记;

2017年03月—2021年08月,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年07月,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2021年08月—2021年09月,广西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提名人选;

2021年09月—,广西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4年06月,韦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邕州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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