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605万元!广西一公安局原局长受审

民生   2024-11-04 11:02   中国  
广西法治日报丨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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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任广西交投集团总经理,覃卫国任安徽省副省长

2.韦波,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3.谭丕创,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4.陈竑,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5.周涛,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6.刘康,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7.李兴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

8.利来友,任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9.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长茅仲华进京,任最高法党组成员


      10月31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田东县公安局合恒派出所所长、原平果县(市)公安局局长、原百色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周作铁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岑万旺担任审判长,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绍丰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至2021年,被告人周作铁利用担任平果县(市)公安局局长、田东县公安局合恒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等方面为班某、农某、刘某等11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5万元,所得赃款用于日常消费及生意投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作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6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量刑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周作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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