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田东县公安局合恒派出所所长、原平果县(市)公安局局长、原百色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周作铁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岑万旺担任审判长,凌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绍丰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堂办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至2021年,被告人周作铁利用担任平果县(市)公安局局长、田东县公安局合恒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等方面为班某、农某、刘某等11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05万元,所得赃款用于日常消费及生意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