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526期】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怎么办?

职场   2024-09-10 16:07   辽宁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之前出口一批货物,已经申请了退税。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该笔出口的货物发生了部分退运,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凭该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但是这里要注意,如果在退运发生时,该笔出口货物已经退税完成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的规定,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补缴已退税款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

对于问题中的外贸企业来说需要补缴相应的已退税款,然后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我们举个例子,假设该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是100千克,申报了退税,退运了50千克。


具体如何操作呢?


第一步,进入离线版申报系统,点击左侧向导,选择证明申报向导——证明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第二步,进入数据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开始录入报关单数据。


  • 业务类型应该选择“退运”;

  • “退运数量”录入实际退运数量,这里录入50kg,不得大于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数量;

  • “退(免)税状态”,由于我们这里讨论的情形是在发生退运时该笔出口已经完成了退税的申报,因此,这里的状态选择“已办理退(免)税”;

  • 若选“已办理退(免)税”,按要求填写“原退(免)税额”、“业务处理方式”、“退运数量”、“缴款书号码”及“补缴税额”;

  • “原退(免)税额”填写退运部分对应的退税额,即例子中的50kg对应的退税额;

  • “业务处理方式”,外贸企业选择“补税”。


第三步,在证明申报向导中点击“生成出口证明申报数据”,然后选中“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点击确定,生成申报数据。然后数据上传审核。


第四步,如果需要打印申报表,可以回到证明向导模块,点击“打印证明申请表”——“出口证明申报表”,选择“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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