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强制实施!

民生   2024-10-28 23:56   浙江  



11月1日(本周五)起,一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一起了解!



本周起,一批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11月1日起,以下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将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一、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二、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三、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四、GB 43854-2024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扫码查看标准文本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对相关安全指标、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进行了优化完善,提高了电气线路的安全性,利于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同时也方便后续实施检测和认证,降低了检测成本。


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从防触电保护角度,禁止了车载形式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增加了充电器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及对应试验方法。明确“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安全要求,从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七方面设置了电池组的产品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了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



浙江五部门出台

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指引

近日,浙江五部门出台合规经营指引,

再次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



来源 | 杭州发布


浙丽通
您身边的百事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