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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温馨提示
1月份从个人账户中
代扣代缴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参加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同时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渠道按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55元,财政补助15元,个人承担30元。
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1月份已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30元;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由个人缴纳。您可以通过关注“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或“爱山东”查询个人账户收支情况。
扩散!周知!
来源:临沂医保
编辑 | 张敬丽 校对 | 祖秀芝
责编 | 郑伟 审核 | 刘涛
投稿邮箱 | ynyfy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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