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普法】瑞士卷分配风波,探讨背后的家庭权益保护问题

政务   2024-11-27 20:50   江西  





11月,“八块瑞士卷怎么分?”冲上热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后来被官方认定为剧本炒作,但其背后所隐含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在生活中,家庭主妇或主夫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提升,现代社会开始逐渐认识到家庭劳务的价值。但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上,家庭主妇或主夫的权益保护仍然是一个挑战。

PART.01




什么是家庭劳务

家庭劳务指的是家庭成员在家中进行的无偿家务劳动。这些劳动包括但不限于打扫卫生、做饭、洗涤、照顾孩子或老人等等。在传统的家庭中,这些劳动通常由女性承担,而男性则负责赚钱养家。

这些劳务虽然不直接产生市场收入,但对家庭的稳定和成员的幸福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通常不被市场直接量化。

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对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的认可逐渐增强。例如,在离婚案件中,一些司法管辖区开始考虑家庭劳务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以确保家庭劳务的贡献得到公正的对待。此外,家庭劳务的价值也在遗产规划和社会保障政策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通过量化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可以更公平地评估家庭成员在婚姻中的贡献,尤其是在财产权益分配时,确保家庭劳务的贡献得到应有的认可和补偿。

因而产生了以下几种评估家庭劳务价值的方式:

(1)综合替代法:这种方法将家庭劳务和一个全日制的家政服务工人的工资收入进行比较,以此来估算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

(2)行业替代法:将每项家庭劳务和市场劳动中相近的职业进行比较,以此来估算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

(3)机会成本法:假设家庭劳务提供者不参与家庭劳务,将其从事市场劳动可取得的工资收入作为家庭劳务的影子价格。在夫妻双方均从事职业的情况下,可以将妇女本职工作的工资收入作为影子价格计算家庭劳务的单位时间价格,以妇女额外投入的家庭劳务时长作为工作时间综合计算。

(4)时间成本法:考虑家庭劳务提供者在家庭劳务中投入的时间,以及这些时间如果用于工作可能获得的收入,以此来估算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

(5)信赖利益考量:考虑家庭劳务提供者因投入家庭劳务而放弃的个人发展机会和收入能力,包括因家庭劳务而未能获得的学历学位、工作前景、执业资格等,将这些潜在的损失纳入家庭劳务的经济价值计算。

PART.02




家庭地位如何

地位平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简单来说,夫妻在婚姻中共同赚取的钱、奖金、劳务报酬、经营和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换言之,夫妻共同拥有的东西,两人都有份,处理起来也是平等的。

PART.03




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真的走到了离婚那一步,如何分配财产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可以看出,在离婚或分居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和贡献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这一原则强调无论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收入来源或在家庭中的角色如何,财产分割应基于公平和公正的基础。

这一原则不仅仅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也是平等分割的。

2.贡献原则

贡献原则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做出的经济和非经济贡献,包括直接经济贡献和间接经济贡献。例如工资收入、奖金、年终奖等,还包括家庭主妇或主夫在家庭中所承担的家务劳动、子女抚养、家庭财务管理等。

在评估贡献时,法院还会考虑一方因承担家庭劳务而放弃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收入潜力。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家庭劳务,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中给予其更高的比例,以反映其对家庭的贡献。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深入,人们对家庭劳务贡献的认知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上,家庭劳务往往被视为女性的“天职”,其价值常常被忽视或低估。然而,现代社会越来越认识到家庭劳务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这种变化对法律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标志着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肯定和保护。这种法律上的认可,不仅增强了制度的实操性,也为家务劳动贡献者打开了主张经济补偿的大门。

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定,引领了全社会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并对其加以更广泛的关注。这种转变有助于提升家庭劳务贡献者的社会地位,促进家庭的和谐和婚姻的稳定。

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家庭采用双职工模式,男性和女性都在职场和家庭中承担责任。这种变化促使人们重新审视家庭劳务的价值,无论性别,家庭中的劳务贡献都应受到认可,只有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婚姻才能真正成为爱情的延续,而不是生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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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司法警院法律系警绣年华社团整理自律众云法律服务、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九品芝麻官

值班编辑:唐岚

责编: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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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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