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孝感修订原条例 武汉、随州新制定条例 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明年3月施行

政务   2024-12-19 11:01   湖北  


12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三地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三地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我省以地方立法保障和推进二级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武汉长江新区,整治后的府澴河出口河段景观。(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薛婷 摄)


“这次协同立法,在恪守地方立法权限的前提下,兼顾区域协调发展需求,采取孝感市修订原条例、武汉市和随州市新制定条例的‘1+2’模式,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省协同立法实践。”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三地条例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在立法总体原则、规划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协作等方面全面对接,做到主要制度、重点举措相对统一、相互衔接。


三地条例均专设“区域协作”一章,建立规划衔接、规范性文件协商、联席会议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强涉及流域的规划、政策和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此外,三地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治理措施,凸显地方特色。如,武汉市针对在府澴河干流堤顶行驶履带拖拉机、超重车辆等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管控措施,维护河道堤防安全。孝感市结合实际情况,补充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规定。随州市针对上游山洪防治难度大等问题,健全府澴河干流与重要支流超标洪水应急抢险措施。


“三地协同立法有利于协商共治,以流域为整体完善治理规范和工作机制。”郑文金说,下一步要共同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坚持“一法一案”“一款一策”,协同制定条例实施方案,确保法规同步实施、同向发力、共聚合力。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独奏变协奏 共护一河水


府澴河是长江一级支流,主要流经随州、孝感、武汉三地,是我省仅次于汉江、清江的第三大水系。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武汉、孝感、随州府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推进的协同立法项目,开启了府澴河流域由各地“独奏”迈向“协奏”协同保护的新局面。


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戴丰善介绍,三市条例突出规划的一致性,规定府澴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与省域战略规划和市战略规划相衔接,流域产业发展和建设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应当符合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本次立法更加侧重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加强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戴丰善说,三市条例均规定在府澴河流域组织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推动实现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等。


加强府澴河流域文化保护是此次立法的一大特色。武汉市条例规定,要加强府澴河流域文化遗产的调查、发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府澴河流域特色文化等。


突出协同保护,保留各自特色


三市条例针对共性问题一体协商,对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司法协作、突发事件处置、生态补偿、人大监督协同等方面进行规定,还规定了规划衔接和制度协调等有关内容。


“三地将共同建立府澴河流域保护联席会议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府澴河流域保护的重大事项,推动流域保护跨区域协作。”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建宏介绍,将做好相关规划目标的协调统一和规划措施的相互衔接,在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和用途管制等方面实现协同治理,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流域保护执法和司法协作机制,建立监督协作机制等。


各地条例还保留各自特色条款,因地制宜解决差异性问题。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晓峰介绍,随州条例规定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下泄流量和水量应急调度措施。同时,围绕管控准入、绿色发展、河道管理、岸线管控、防洪管控、采砂管控等方面细化管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流域保护。


推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我省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面有许多有益探索,条例巩固已有成果、总结经验做法,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21年底,我省出台《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去年1月,武汉、孝感、随州三市共同签署《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跨界水质实施奖补,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下游适当对上游提供一定补偿,来水水质劣于Ⅲ类则反之。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介绍,根据2023年随州、孝感3个出境断面水质核算,武汉市作为生态产品受益地,分别向孝感市、随州市补偿资金610万元、700万元,“协议规定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于府澴河流域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有效提升了上游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自发介绍,下一步将强化普法宣传,强化工程措施,依托鄂北工程,实施徐家河水库调水等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推进随县、孝南区等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开展府澴河、澴水系统治理工程,优化府澴河蓄滞洪区格局,有序推进蓄滞洪区建设;畅通中小河流排洪通道,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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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王婧

编辑:郭妍捷

责编:朱习芳

审核:杨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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