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民政厅消息
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
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
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754元/月。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6.5%、8.8%。
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24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10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级财政保持困难群众救助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让全省450万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来源 | 四川省民政厅官网
编辑 | 邹小雨(见习)
责编 | 邓艳梅 蓝先全
监制 | 陈定军
投稿邮箱:qfrmtzx@163.com
联系电话:0826—2889877
● 当好“轻骑兵” 跑出“加速度” 奋力书写前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专访前锋区委书记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