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依法、有序参加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将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共160名,其中:面向章贡区辖区公民选任126名(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01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5名);面向赣州经开区辖区公民选任34名(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6名)。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7年1月3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一)章贡区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
1.产生候选人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章贡区司法局会同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
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个人或推荐单位到章贡区司法局提交报名表或推荐表,以及本人相关材料。
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2.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
(1)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章贡区司法局将会同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的,将向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完成审查并征求意见后,章贡区司法局将会同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被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章贡区司法局会同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的五分之一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和申请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3.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章贡区司法局将会同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提请任命
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章贡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章贡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5.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赣州经开区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
赣州经开区辖区人民陪审员“产生候选人”和“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程序参照章贡区辖区选任程序,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开区分局、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程序由章贡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章贡区辖区公民报名地点:章贡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赣州市章贡区梅江路10-87号)。
2.赣州经开区辖区公民报名地点: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开区分局(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69号赣州经开区管委会西楼B座1楼1219室)。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稿(章贡区辖区:电子稿发至邮箱zgqsfjjck2014@163.com,赣州经开区辖区:电子稿发至邮箱kfqsffjzlz@163.com),表格可到章贡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开区分局治理组或本人所在镇(街道)司法所领取,也可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1、附件2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和电子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章贡区辖区联系人:叶渭清,联系电话:0797-7078006/7078008,监督电话:0797-8199278。
2.赣州经开区辖区联系人:肖梁,联系电话:0797-8373326,监督电话:0797-8375522。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司法局、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开区分局、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编辑:张祥旺
校对:廖万茂 编审:陈科贤
审核:邱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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