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上路
4月17日,一学生骑乘电动车经过世纪阳光大道与九峰路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该学生受伤。
5月6日下午,在鞍山路路口,一学生在骑行电动车过马路时,闯红灯通行,并与行驶中的车辆抢行,在躲过第一辆车后与第二辆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该名学生受伤。
3月17日上午,一名学生骑乘电动车从韬奋学校路口拐弯时,因路面湿滑加上骑乘时打伞未看清前方路况,将车辆行驶至对向车道上,与坐在轮椅上的桂某发生碰撞。
2023年10月17日下午,在白塔西路与倪桂路口,一学生驾驶电动车并搭载其同学行驶至该路口时,因未注意观察,与从右方向行驶而来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两人摔倒在地。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未满16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