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十一”以来,
截至10月10日,辽宁已发放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权益近50万份,
汽车以旧换新申报达4万余台。
10月16日,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辽宁抢抓中秋、国庆等节日契机,
“真金白银”提前下达35亿
元补贴资金,
为消费者消费活力的释放,
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提供了必要保障。
结合辽宁实际,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确定了具体任务和支持标准,按照“资金跟着目标走”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同时,省财政厅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了新能源公交车、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配套实施细则,构建“1+N”政策体系。制度先行,使政策红利快速惠及消费者和经营主体。
围绕“两新”任务清单,辽宁财政部门统筹了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相关专项资金等,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足额落实下达了省以上资金35亿元,保障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需求。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兑现到位,省财政厅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释放各地消费潜能,省财政厅下达促消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各市以“乐购辽宁、惠享美好”为主体,开展百余项重点促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让最优政策组合促进最佳市场效果。
为保障资金安全,省财政厅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压实各地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对财政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方式,防止资金挤占、挪用;建立“周报”调度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密切跟踪资金实施情况,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强化资金监管。
目前看,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十一”期间,省直有关部门
通过对全省160余家
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发现,
家电、家居等消费品
销售保持良好态势,
汽车销售额
同比增长更是超过30%。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