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提前退休!廊坊人社发布最新通知!

政务   2024-10-20 20:17   河北  
廊坊市人社局发布
2024年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公开报名的通知
申报工作将于10月25日结束
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2024廊坊市企业职工

因病提前退休公开报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01


申报时间


2024年因病提前退休继续推行自愿申报、公开报名,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办法。报名截至时间确定为:2024年10月25日。

PART.02


申报条件


申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或曾在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十年的参保人员,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参保人已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 不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欠费。

  • 完成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归并或城乡衔接。

  • 提前退休的距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因病退休不超过10年(含10年)。

  • 在押服刑期间不能申请社会保险待遇。
PART.03


申报方式


凡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由个人书面申请报名。

  • 参加市本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到所在企业报名。

  • 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的人员,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报名。

  • 参加县(市、区)统筹的企业职工,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
PART.04


相关程序


2024年度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要进行严格的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规定,企业职工病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须报送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初次鉴定时,鉴定专家要对每一位申请病退职工进行临床检查和诊断,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检查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单位确认后,可安排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初次鉴定结束后,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最终劳动能力鉴定。

最终鉴定在审阅审核鉴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由鉴定专家对抽查人员逐个进行临床检查。抽查人员名单按参加最终鉴定人数的10%随机确定,视情况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

来源:廊坊市人社局官微

编辑:井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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