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在保证公平执法、提高监管效能的同时,为企业松绑减负。
10月9日,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执法人员现场调阅各项环境管理资料及台账记录,并对在线监测室的基础建设、设备运行及数据上传等情况进行检查。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高晓东 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项在线传输数据均正常传输,未发现有超标及异常情况。
今年7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国务院以及生态环境部等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原有试行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排污单位的性质、信用评价等级、群众普遍反映度等因素,将排污单位清晰划分为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三大类,根据类型确定检查频次,实现对达标企业无事不扰,对问题企业严防紧盯。截至9月末,已通过新的监管模式抽查排污单位8034家次,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及要求整改项目202个。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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