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公积金中心旌阳(直属)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业务和以往的购房提取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它是把住房公积金 “先付后取” 的模式优化调整为 “即取即付” 模式,即从原来购房时先用自有资金付款,之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转变为选房后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悉,从即日起,在德阳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德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缴存职工可选择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新政的出台让公积金提取变得更加便捷、高效,这将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