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和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地在安图县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程序
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中国民兵”,点击“应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三种是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家长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安图县征兵办公室(县人武部三楼)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上盖章,可作为完成兵役登记的证明。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1.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2.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3. 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二、2025年征兵
(一)报名时间
男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
1.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体重:男青年17.5≤BMI<30;女青年17≤BMI<24(BMI即体质指数,计算方法:体重(千克)/身高(米)²)。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具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中国民兵”微信公众号了解体检标准。
(四)报名程序
方法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男兵在应征报名之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 进入“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认真阅读报名时间及参军政策说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 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4. 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法二:关注“中国民兵”公众号
1. 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中国民兵”公众号。
2. 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选择“男兵报名”/“女兵报名”,直通全国征兵网报名页面。
3. 在“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网页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 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 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法三:现场报名应征青年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或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五)优待政策
1. 保留学籍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 毕业年级入伍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3. 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 免试“专升本”
退役后在完成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 享受考研优惠
(1)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 就业有助力
(1)对于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完成服役期、退役且满足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包括义务兵和直招士官),在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将安排5%-10%的职位比例,该比例职位不设专业限制,专门用于此类人员的招录。
(2)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20%的比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3)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5分政策。
(4)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5)吉林省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时,应安排不低于录(聘)用计划5%的名额,用于招收同等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
(6)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聘)用。
(7)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8)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9)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7. 经济有收益
(1)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吉林省奖励金。凡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退役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6000元,大学毕业生180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3)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地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增发优待金。对进藏兵义务兵在享受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特别优待金不低于12000元;对高原义务兵在享受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特别优待金不低于10000元。
(4)生活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