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引发关注,事发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有网友拍摄到,部分登山者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对涉事游客的强烈不满。还有目睹乱象的网友发文称,放火烧灌木的驴友是为了取暖和搞篝火晚会。
11月21日晚,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情况,东川区成立由林草、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东川区已在大牯牛山加强管理服务,对登山游客进行法律宣传,林草、公安等部门加大巡山检查力度,严控火源火种,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度,生态环境脆弱,虽具备一定景观价值,但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近期一些游客、市民和大学生自发登山观看日出,提醒大家要做好防寒保暖,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对大牯牛山的关心关注,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我们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共同维护好大牯牛山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
东川区联合调查组
2024年11月21日
“山东消防”21日晚发布文章《拿烧荒当浪漫?“青春”听了都得摇头》。
文章写道,近期,“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游客以“青春没有售价”“激情”等词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试图将纵火等违法行为浪漫化、合理化。应该明确,青春和激情是宝贵的,但绝不应成为违法的挡箭牌。“任何行为都应恪守法律底线、生态底线、文明底线,在释放激情与玩火之间,成年人应当具备权衡轻重、明辨是非的成熟考量。”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或构成刑事犯罪
后果很严重!
发现森林火灾如何应对?
初发阶段,及时灭火
如果遇上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
特殊人群注意: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不建议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应当立即避险确保人身安全。
火势失控,立刻报警
如果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当立即避险,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不要盲目与大火对抗。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具体地名、山名,周边有无明显的地标参照物;
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
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
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
管住火源
是防止森林火灾
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综合东川发布、山东消防、国家应急广播、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