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会议统一审议了《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了《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伟静主持会议。
法制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与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等上位法有机衔接,充分总结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围绕高质量立法加强制度创新,系统完善了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立法后半篇文章”等机制制度,体现了最新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南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活动、健全立法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经会议表决,提出了提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条例(修订草案)》。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琳、苟亿良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翟绍军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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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