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城中区委员会
近日
一段“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
的视频引发关注
事发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11月18日下午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称
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
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据了解,自2023年起,东川大牯牛山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上刷屏后,吸引众多游客前往此地看日出,后发展为一野生“景区”。
近期,大牯牛山的日出美景再次走红网络,为了观日出,不少人选择通宵夜爬。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避寒,有人便萌生出烧山的“邪念”。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对此行为进行了谴责。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源和天然火源。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
▌人为火源
1.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虫驱兽、吸烟、祭祀违规用火、小孩玩火等。
▌天然火源
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
森林火灾的“罪”与“罚”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放火罪、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1.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初发阶段,及时灭火
如果遇上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
⚠️特殊人群注意: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不建议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应当立即避险确保人身安全。
▌火势失控,立刻报警
如果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当立即避险,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不要盲目与大火对抗。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具体地名、山名,周边有无明显的地标参照物;
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
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可以往山顶跑❌
随着烟气上升,山火向山顶方向扩展会较快,要用沾湿的毛巾捂住口鼻,并沿着逆风方向,向下或横走。
▌只要跑得快,往哪个方向跑都行❌
切不可与火赛跑。一旦顺风而逃,极易被森林火灾追上并围堵住;也不要随意选择方向盲目乱逃,否则容易被浓烟烈火所困。
▌逃生过程中,在未起火的洼地暂避❌
远离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选择植被稀疏的空旷地方躲避。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
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
管住火源是防止森林火灾
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