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有群众向雁峰交警举报称:某托管中心聘请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接到举报后,交警在该车行驶途中将其拦停检查。核查后发现,该车为44座大客车,系某工业园园区免费巴士,平常用于接送员工 并未任何校车手续,属于典型的“黑校车”。
随后,在交警的护送下,学生被安全转运。
驾驶人阎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2万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黑校车”接送学生,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请广大家长朋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黑校车”。
来源:衡阳交警在线
编辑:孙云飞 责编:卢幼莲 三审: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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