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堆镇各村: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19〕71号)及《区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静海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细则(修订版)》(津静卫健〔2021〕285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卫健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三批老年乡村医生认定申报工作,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静海区域内提供过乡村医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接生员、乡医个人聘请人员不在认定范围;从未在静海区域内提供过乡村医生服务的外地乡村医生(含天津户籍与非天津户籍),不在认定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不在认定范围;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注销执业注册的原乡村医生不在认定范围;财政供养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本镇户籍人员在2024年12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申报材料并填写,由村汇总后上报镇卫健办。
注:本次认定后不再组织开展老年乡村医生身份认定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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