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襄宜荆荆协同立法共护沮漳河流域 明年1月1日起四地同步施行

政务   2024-10-16 09:06   湖北  

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襄阳、宜昌、荆州、荆门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开创了针对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四地条例以制度协同为导向,在规划管控、保护目标、防治措施、执法尺度、保障监督、区域协作等方面实现协同,充分凝聚协同保护合力。


此次协同立法将推动《湖北省域战略规划》落实落地作为重要目标,将战略规划相关要求和精神细化为具体措施,凸显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四水共治”,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理念贯穿协同立法全过程,以流域为单元,以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域,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四水共治”,切实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底线。


针对问题立法,以立法解决问题。四地坚持精准施策,对沮漳河流域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开展精准制度设计和有效制度供给,有针对性地对断面水量控制、生态流量泄放、水旱灾害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总磷污染控制、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一系列治理措施和方法路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打破藩篱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沮漳河从各自管变为一起治

沮漳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域涵盖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四地,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也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生态屏障。


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襄宜荆荆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经省委批准,省市两级人大共同推进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此次协同立法坚持法治引领,以水系为脉络、以流域为整体,打破了行政区域壁垒和制度藩篱,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区域协作一起管


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丰富立法形式,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的生动实践。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守疆介绍,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四地在立法思路、立法过程和立法机制上凝聚共识,围绕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确定章节结构和制度措施,并就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区域协作等作出专章规定。


此次协同立法,四地条例都设置了“区域协作”专章,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沮漳河流域联席会议机制、监测网络体系、突发事件预警和协同处置机制、协同执法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监督协作机制等制度机制。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运春说,四地协同立法有利于从立法层面建立对沮漳河流域统一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四水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华介绍,四地条例秉持系统治理理念,重点从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以“四水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条例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位管控要求等。


在水安全保障方面,条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升洪涝灾害防御工程标准等。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条例明确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编制流域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实施生态环境协同执法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郑治军介绍,省水利厅将和地方水利部门一道,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和水行政执法,推进综合治理,全力推动条例落实见效。持续加大沮漳河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工程,构建主供水网络,加快配套支线建设,加快实施漳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晓洁介绍,将从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健全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协同执法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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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王婧

编辑:刘卫

责编:姚盼

审核:杨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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