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设备:
启用闭路电视设备14处、公路卡口设备9处、违法停车抓拍设备1处。闭路电视设备可同时抓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公路卡口设备可同时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为宣传教育期,2024年11月15日起将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知晓,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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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责任编辑:狄文琦 李新爱
一审:吾兰·哈地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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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杨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