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法学院在2023会议室召开中层干部任职宣布会,宣布学校党委关于法学院副院长任免决定。校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黄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代表、科长及各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古立峰主持。
校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黄园宣读了学校党委关于法学院副院长任免的决定:由刘畅担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免去谢维雁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职务。黄园在讲话中指出,谢维雁同志因个人原因,同我们多次沟通,希望辞去副院长职务。自任职以来,谢维雁同志履职尽责,创新改革,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向谢维雁同志及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黄园指出,刘畅同志作为学院工会主席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此次担任副院长职务是组织的信任,也是老师们的认可,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希望刘畅同志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班子,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提高工作执行力,做到政治过硬。二是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履职尽责,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迈向新的台阶。三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做事,在学院书记、院长的带领下,为推动一流法学院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副院长刘畅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决服从学校党委的决定,在新的岗位,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做到政治过硬;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大的格局来谋划和落实本职工作,做到业务过硬;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践行使命担当,做到作风过硬,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院党委书记古立峰代表学院班子,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学校党委的决定,衷心感谢学校党委对学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刘畅同志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气象、奋力新作为、取得新成绩,积极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工作,同班子其他成员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团结带领师生为全国一流法学院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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