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新增公共区域停车泊位31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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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7:16
北京
12月12日,枣庄市“规范管理 数字赋能”提升市容市貌品质新闻发布会举行。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枣庄市完成城市发展大厦、市立医院新旧院区、杏坛广场、承河路路内泊位智慧化改造等,新建改造智慧化停车泊位1397个,新增公共区域停车泊位3144个。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东,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城管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超,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凌,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西伦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孔令东介绍说,近年来,全市各级城管系统秉持精心精细精致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发展思想,在管理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时刻体现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暖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坚持疏堵结合、教育引导、管理服务多种措施,以数字赋能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环境品质,以打造宜居城市环境、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事关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兼顾并妥善处理城管执法与社会各方的关系,为本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发展战略增强了城市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下足“绣花功”,做好“规范+服务”工作,使用“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721工作法”,当好群众的“服务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执法与疏导融合、处罚与教育结合,着力构建“精心服务、精细管理、精准执法”城管模式,让严格执法与柔性、文明执法相结合,把末端执法让位于源头治理,使城市管理更具“人性化”,使城市市容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市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起草了2部地方性法规:《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枣庄市停车管理办法》;2部市政府规章:《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了《枣庄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立法的方式,为城管执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进一步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去年初,起草了地方性法规《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施行,填补了本市停车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为规范停车秩序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枣庄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2—2035年)》,目前已通过批复纳入总体规划;市城管局还多措并举,通过统筹地上资源、地下空间,增设立体停车设施,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截至目前,完成城市发展大厦、市立医院新旧院区、杏坛广场、承河路路内泊位智慧化改造等,新建改造智慧化停车泊位1397个,新增公共区域停车泊位3144个。目前,经调查统计,枣庄市私家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以下)近80万辆,全市城区停车位约为70万个,还有一些乡村停车位,虽然停车静态需求基本达到平衡,但是在特定时段内学校、医院、商超等区域仍然存在“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为此,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实行市场化手段和法治化管理,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题。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精细化保洁工作,细化道路机扫保洁作业标准,采取“人工+机械”作业模式,推进以机械化联合作业为特征的城市深度保洁,主干道机械化清扫且每日不少于2次,主次干道洒水每日不少于3次,目前,全市城市道路机扫率、洒水率达到91.80%、92.69%,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焚烧率持续保持100%。另外,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枣庄市“榴花”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积极推进“两网融合”“撤桶并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升级、主题公园建设、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截至目前,全市新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亭(房)1569个,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宣教基地)36个,配置分类运输车辆348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67%。进一步创新城市治理手段。城市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市容市貌治理效果极易反弹,尤其是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问题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屡禁不止。市城管局依托数字城管指挥监督平台,以科技赋能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打造高效智能应用场景,实现对60种常见问题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智能识别、抓拍并预警,整合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全行业应用,产生的案件按照“七步闭环”模式进入案件处置流程,降低城管队员人力巡查强度,整体提升了城市智能化治理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搭建城管部门与市民群众良性互动的桥梁,开通“枣庄微城管”官方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通过随手拍功能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身边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并随时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受理平台与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广大市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快、更优的服务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