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仪 书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不仅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危害身体健康,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引发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让我们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现诚挚地向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倡议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强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办法》,自觉做到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家里人、身边人,传播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守法公民。
倡议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办)、村(社区)、学校等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自觉意识,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利用个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宣传,号召动员家人、亲友和邻里响应倡议,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生活家园。
倡议广大群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承担起禁放烟花爆竹监督责任,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管理氛围,对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劝阻。对不听制止或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向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禁燃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汉源街道办事处钟鼓楼社区、羌州路社区、柏林驿村、王家坪村、二道河村、七里坝村、高家坪村、金家坪村、七星池村、东门村、校场坝村、安沟村;高寨子街道办事处筒车河村、筒车河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古城村、肖家坝村、罗村坝村;青木川镇青木川村、韩家垭以西至南坝村金溪河、沈家坝桥以东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区内任何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请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禁燃禁放秩序,为安全保驾、为健康加码,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宁强作出积极贡献。
烟花爆竹禁放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售举报电话:0916—42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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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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