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始于2004年,周女士与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为了共筑爱巢,他们决定在北京购置一套房产。2006年,两人终于选定了一套心仪的居所,并共同支付了首付款。周女士更是通过公积金贷款支付了剩余的30万元,两人对未来生活充满了美好憧憬。然而,好景不长,两年后,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到了分手的边缘。尽管情感已逝,但他们还是在分手后不久拿到了房产证。然而,房产证上的产权分配却让人大跌眼镜——周女士仅占1%的份额,而陈先生则拥有99%的产权。对于这份不公的产权分配,陈先生曾多次尝试与周女士沟通,希望将房屋产权全部转让给自己,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愈发棘手。2008年底,陈先生向周女士转账20万元,意图弥补她为房子所付出的公积金贷款,并希望以此解决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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