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征求
《湛江市高层次人才
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意见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为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
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在湛江给予教育优待服务
下面跟着湛小信一起
看看主要内容吧~
申请入读
申请入读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初中、高中的一年级,幼儿园为起始班级,下同)的,按照国家、省、市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当年中考政策,统筹安排:
01
A、B类持卡人子女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普惠性幼儿园起始年级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和申请人意愿,按照工作生活基础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市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会同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02
C类持卡人子女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普惠性幼儿园起始年级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市直属学校按当年招生政策执行。如确实无法安排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可选择入读其他民办幼儿园,并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03
A、B类持卡人子女
申请入读居住地所在县(市、区)
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
由该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持卡人居住地所在县(市、区)之外的民办学校不纳入优待范围。
04
A、B、C类持卡人子女
高中阶段教育入读工作
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有关政策执行
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志愿所在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市内入读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录取。
学生们正在上英语课。图源湛江第一中学公众号
申请转入
申请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中职学生转学有关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1
A、B、C类持卡人子女
从市外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普惠性幼儿园的
由用人单位向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符合条件转入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中小学校的优待政策,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户籍学生的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2
A、B、C类持卡人子女
从市外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
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外省转入的学生需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位供给情况,按照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中职学生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03
A、B、C类持卡人
因居住地或工作地等生活、工作基础变动,
其子女需要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的
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位供给情况,予以协调办理。转入学校为县(市、区)管辖的,向对应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转入学校为市直属的,向市教育局申请。
A、B、C类持卡人的住所和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得就同一子女向不同教育部门提出入读或转学申请。C类持卡人子女的户籍地与提出入学或转入的申请地县(市、区)一致的,不接受申请,按当地当年的户籍学生入学或转入的招生政策解决。
申请流程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教育优待按照以下程序,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审核;
(三)优待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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