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
《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
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对全国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
155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
德州市3个单位、4名个人
山东黄河河务局德州黄河河务局
山东省德州市审计局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田 宇
山东省德州市法学会三级主任科员
殷 芳
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孟 菊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武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七级职员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法治山东、德州发布 编辑|崔广旭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