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证监局网站截图
具体看,经查,江旅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4月-8月,债券“19江旅01”“19江旅02”发行期间,公司与债券认购方约定并支付债券票息外收益,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八条规定。
2021年12月末,公司涉及的抵质押资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同时,江西证监局认为,时任董事长曾少雄,时任副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何新跃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集团融资部负责人石磊,时任资产财务部邓雨鸥是相关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江旅集团及曾少雄、何新跃、石磊、邓雨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介绍,江旅集团成立于2014年12月,由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是江西省委省政府推进旅游强省战略决策,促进该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旅游业企业“航母”的主要力量。公司拥有六大业务板块和两大平台,分别为酒店、景区、餐饮管理、旅游运营、快消品和旅游康养以及金融服务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公司总资产365亿元,已在湖南、湖北、广东、云南、海南等地成功布局。
来源:中新经纬、江西证监局网站
编辑:曾文娟 复审:陈 晓 审签:何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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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江西证监局网站
审签:何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