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有关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公示。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山东沿黄地区违规取水问题多发,水利部门监管不力,东营市黄河滩区内24处引水泵站无取水许可,2020年违规取水4600万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一)市水务局扎实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全市取用水管理。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于2020年8月制定了《东营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东水资字〔2020〕10号),组织各县区及功能区依次按计划全面推进取水口核查登记。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东营市取用水管理暂行办法》(东水字〔2021〕61号),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强化取用水管理整改提升工作。根据前期排查情况,于2021年8月启动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制定了《东营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东水资字〔2021〕7号),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推进整改。截至2022年3月,非农业类整改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2023年底,全面完成整改提升,整改完成率100%。
(二)黄河河口管理局积极推进滩区违规取水口整改
局党组积极安排部署,2021、2022年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3次,班子会、季度工作会等会议有10余次重点强调部署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滩区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事宜。
1.推进黄河滩区内取用水大排查大整治。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取用黄河水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黄河口电〔2021〕110号)和《黄河河口管理局关于规范滩区用水管理的通知》(黄河口防办〔2021〕65号),由黄河河口管理局牵头全面排查滩区内引水设施。东营市滩区内共有36处取水口,根据取用水口门现状,划定为保留类12处,整改类8处,退出类16处。
2.加强督导,强力推进整改。黄河河口管理局多次向相关县区政府下达通知,2021年11月份以来先后下达了关于《加快办理滩区扬水站和陈北水库取水许可申请手续的通知》、《关于尽快完成滩区扬水站取水许可申请手续的通知》、《关于尽快完成滩区扬水站取水许可申请手续的函》、《关于尽快完成清四、坤泽扬水站拆除工作的函》,督促整改进度,强力推进整改进程。截至2022年11月,24处无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口全部拆除。
3、强化巡查,巩固整改成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滩区取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利用无人机对滩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杜绝已拆除取水口私架设备擅自引水情况发生。近两年来,市县两级滩区巡查100余次。
三、整改成效
全市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黄河滩区取用水监管更加严格规范。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黄河河口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黄河河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46-8322129
电子邮箱:180674126@qq.com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83号
邮 编:2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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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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