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运营监管的通知》、泰安市教育局《泰安市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实施资金监管,拟于近期公布我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账户开设情况。现向全区广大幼儿家长朋友提醒如下:
一、监管范围
在泰安高新区内审批注册的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账户由民办幼儿园、银行、教体办三方共同监管,并签订三方协议。
二、收费项目
1.一般包括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资金监管账户监管收费项目为幼儿园保教费。
3.幼儿园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收费公示表,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三、缴费方式
民办幼儿园在备案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是收取幼儿保教费的唯一账户,请家长缴费时务必认真核对,届时,银行将出具收款码,资金直接进入监管账户中,不出具收款码,家长可拒绝缴纳;家长缴费时请勿私下以微信转账、现金交易等方式向所在幼儿园的其他非资金监管账户缴纳保教费。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幼儿园,暂停收取相关费用,直至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为止。
四、收费周期
幼儿园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费。要特别注意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防范“退费难”等资金风险。
欢迎家长朋友监督,举报电话:0538-8689127 8938350
附件:高新区应纳入资金监管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2024年12月20日
泰山晚报(微信号:taishanwanbao)编辑制作
编辑:马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