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三原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2024年1号公告

政务   2024-10-08 17:56   陕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召开“三原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定的《三原县城镇公共管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听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1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居民用水户代表8名,按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产生。

2.经营企业代表1名,由县自来水公司推荐产生。

3.非居民用水户代表2名,由县自来水公司推荐产生。

4.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办公室推荐产生。

5.县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县政府部门代表5名,分别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1名)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若干,按旁听人员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个,按新闻媒体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会参会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在本县城市规划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参会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告知县发改局(价格股),联系电话:029-32282055。

(二)凡自愿参加的居民用水户代表、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到县发改局价格股报名(地址:县政府大院西一楼)。


特此公告。


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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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左丛舟

责   编:田碧荣

审   核:赵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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