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文旅区家装补贴,今起申报!

政务   2024-12-06 12:44   江苏  

公告



生态文旅区全体居民和村民: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房管〔2024〕14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住宅装修协议,并对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进行局部改造的给予补贴,现明确补贴方式如下:

①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②申报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③申报地点:白云佳苑1号楼辅楼一楼(富城路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窗口)。(导航:富城路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④申报材料: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申请表(附后)、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应为装修公司向个人消费者开具的正规发票(含电子发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后)、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出具证明,农村住宅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等材料现照片(需提供水印相机拍摄的标注房号的实景图)、承诺书(附后)等材料现场申请。

⑤申报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拨付。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四)退货。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⑥咨询电话:0517-89087576(生态文旅区建设管理局)

后附申领工作指引。


附件:

补贴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及承诺书.docx

省补装修补贴工作指引.docx

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docx



审核人: 辛   诚

来   源:区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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