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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司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政务
2025-01-17 18:38
甘肃
为了充实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陇南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性质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共计10名。
(二)本次所招聘的行政复议辅助岗位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服务于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具体协助行政复议的案件审理、听证、调解和解,承担信息录入、法律文书送达、协助接待当事人、案卷装订等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行政复议工作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2.陇南市户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有二年及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32岁以下,即1992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同等条件下
法学类相关专业的优先录用
;(有二年及以上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要求应聘人员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体型端正、身体健康,熟悉法律、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
5.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复议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
(
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333/examinee/lnsf
)
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2025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17:00,共计3天,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
(
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333/examinee/lnsf
)
进行报名,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③毕业证书(最高学历)、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登录中国学信网查询并下载)、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电子版照片(蓝底)。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 17:00;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39-5916558、0939—8236252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0931-8722309联系。
(二)缴纳费用
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 800号)收费标准, 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 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缴纳费用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星期一) 17:00。
2.注意事项: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 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笔试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人数按照1 : 3 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 可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3.资格复审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陇南市司法局2025年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电子版照片(蓝底)。
(五)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 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
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若进入体检的所有人员体检结果均为合格,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市司法局派出2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社区有关领导、群众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九)聘用
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保障待遇
工资待遇纳入市财政保障,按月发放。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实施,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工龄每满1年,工资增加50元。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9-5916558
0939-8236252
陇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来源:陇南司法
监制:陈春栩
责编:郇丽娟
校审:赵朝霞
编辑:焦改萍
@陇南成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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