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县委第四巡察组重点受理反映长水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内设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
一、巡察组驻地:长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院内;
二、值班电话:1663796125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可接收短信;
三、电子邮箱:lnxcz2021@163.com;
四、联系信箱:巡察组驻地、长水镇政府及各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
上述信访渠道自2024年9月30日开通,11月17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