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曾说过:人有千面,心有千变,人人都有好的皮囊,但未必都有好的心肠。
起初,部分人看到此话可能不以为意,但当经历的事逐渐变多,就会明白此话有多正确。
而前段时间网上曝光的这起事件,再度印证了这句话:
北京一老头哄骗保洁与其同居一年,承诺要给玩的年薪,结果一年后老头翻脸不认人,甚至还以私闯民宅罪,将保洁给告上法庭。
但最终,法院却这样判...
据了解,此事件的当事人叫老陈,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北京本地人,六十多岁。
虽然已经退休了,但因为不想在家歇着,就又在家附近的酒店找了一个保安的工作。
一天,老陈如往常一般在酒店附近巡逻,他注意到一位中年妇女接连几天都在酒店附近徘徊。
出于好奇的心理,他上前询问是怎么回事。
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这位梁女士来自湖北,年过五十,只身一人来北京寻找工作的机会。
但因为人生地不熟,再加上年龄大了,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在酒店附近徘徊,是因为想去这家酒店上班,但又害怕被拒绝,所以一直犹豫不定。
了解清楚后的老陈,对梁女士动了恻隐之心,就带着她去找了大堂经理。
老陈对大堂经理说,这是自己的表妹,人勤快干活利索,能干保洁也能干厨房的活,能不能给安排一个工作。
酒店本来就缺人,再加上老陈平常在酒店的表现也很好,就让梁女士留下了。
工作是保洁,一个月3000元,管吃不管住。
因为北京的房租太过昂贵,所以在本地人老陈的帮助下,给梁女士租了一个价格十分便宜的小屋子。
可能老陈是梁女士到北京之后,遇到的第一个对她发善心的人,所以她很感激老陈。
每天都给老陈带早餐,清洗他的工作服。
但随着两人的日益相处,关系逐渐变了味。
不过,两人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照旧维持着这段关系。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陈先出手了。
他对梁女士开出了一个难以拒绝的条件,老陈建议梁女士做他的私人保姆,每年愿意给他支付15万元的酬劳。
梁女士听到这个数字,十分心动,因为按照她现如今的工资水平来说,靠自己的努力挣到15万需要4年的时间。
所以,她只是稍微一思索,就同意了老陈这个提议。
很快,老陈就以酒店改变班制为由,直接搬到了梁女士租的屋里。
这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就都发生了。
并且,在这期间,老陈的日子过的可谓是十分舒坦,什么都不用管、不用干,每天除了上班就跟个大爷一样。
但眼瞅着都过了一年多了,老陈还是不提工资的事,就令梁女士十分发愁。
在多次试探无果的情况下,她直接公开要求老陈兑现之前说的工资。
但老陈此前的心态,大概就是吃干抹净就准备溜走,所以在听到对方要工资时,就直接跑了,并将梁女士的电话给拉黑。
而梁女士一气之下,就直接跑到了老陈家要账。
也正是此时,梁女士才知道,老陈竟然还有妻子。
但为了讨要工资,她将两人的关系以及此前约定好的工资和盘托出。
老陈大抵是恼羞成怒,看她闹个没完,就选择了报警,称梁女士私闯民宅。
但梁女士却直接拿出了有力的证据,她手里有老陈此前承诺15万年薪的录音。
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老陈将梁女士告上了法庭。
而法院了解清楚事件原委后,做出了如下判决。
由于老陈在录音中详细说明了薪酬,所以即使没有签合同,协议也生效。
最终,法院判决老陈需要向梁女士支付20万元的劳务费用。
由此看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呐~
如果梁女士事先没有录音证明,那此事不就是吃了哑巴亏?
而老陈的行为,也只能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毕竟,原本只想白嫖的他,却不得不支付20万的酬劳。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