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坚持24年无偿献血,不幸遭遇车祸需要输血时,血站直接将这笔输血钱给承担了。
但谁料该女子出院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对方却以费用报销为由拒绝赔偿。
不过,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令人大快人心...
那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接下来随君君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贵州一小县城。
当事人龚女士,是一位很有爱心的人。
从1998年国家号召无偿献血开始,她就投身其中,为其献出一份力。
而这一献就是二十多年,其累计献血量已超过40000毫升。
也正是因为她这一大爱行为,让不少医护医院以及身边人每每提起都赞不绝口。
但意外总是来的那么突然~
事发当天,龚女士骑着一辆小电车如往常一般去上班。
然而,就在她遵守交通规则过路口时,被一辆闯黄灯的轿车撞倒在地。
彼时,虽然不知道龚女士的伤势如何,但肇事司机看到地上的血,瞬间吓得惊慌失措。
赶忙拨通了120、110。
当龚女士被送往医院后,交警也很快处理好了这起交通事故的认责问题。
因为轿车闯红灯,所以毋庸置疑其要负全责。
而龚女士到达医院之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医院安排了紧急输血,输血费用共5180元。
因为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出意外可无限量用血,所以龚女士达到了这个标准,这笔输血费由输血站承担。
但因此,龚女士却与保险公司展开了纠纷。
出院后,龚女士向赔偿方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不限于医疗费用以及后续的营养费、误工费等等...
但保险公司却拒赔那笔5180元的输血费。
原因是,这笔费用已经被血站报销,不应该重复赔付。
但龚女士对此拒绝原因却接受不了,因为她被报销的这笔钱是国家政策,是她献血这么多年应得的福利,凭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这对她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在商议无果的情况下,她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法官了解清楚事件原委后认为:
无偿献血者享有的输血费用报销权利与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前者是基于国家政策对献血者的福利,而后者是根据侵权法对受害人的补偿。
所以,保险公司单方面拒赔是不成立的。
最终,龚女士胜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龚女士在输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虽然,龚女士拿到这笔赔偿金的过程有些曲折,但不得不说此判决结果再一次证明了任何人都不能钻法律的空子。
同时,该案件的落幕也算是给所有保险公司敲醒了警钟,切勿因法律条款不明的情况下,就侵害受害者的权益。
大家在现实生活中,有跟保险公司产生过纠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