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梓里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二、杞梓里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徽杭高速公路安徽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04〕125号)执行,至2034年9月30日止。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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