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规
11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这些新规涉及突发事件应对、铁路客运电子发票、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6月28日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共八章,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附则。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日前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同时废止。《审查条例》完善立法目的,明确工作要求;扩大备案范围,规范备案程序;明确备案审查方式和审查期限,完善审查事项;细化法规规章纠错规定;健全备案审查相关制度机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日前发布,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技术规范》规定了6项单体电池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等;22项电池组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等。
来源 | 阳江新闻
记者 | 关秀同
摄像 | 莫定钢
编辑 | 罗玉梅
审核 | 梁剑华 梁胜
终审 | 黄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