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开三轮车载人撞车后,司机:“喝了点啤酒和人参药酒”

文摘   2024-10-23 22:30   广东  
“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

深夜12点多

兄弟们酒足饭饱

享受着相聚的欢乐



但如果喝了酒、驾车上路

还引发事故

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事件详情

2024年8月18日晚上,周某与几名好友相聚烧烤店,期间饮用了啤酒和人参药酒。19日0时许,饮酒后的周某见好友吴某醉态明显,便决定送他一起返回住处。



随后,周某将吴某安置在三轮车车斗后,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龙岗区某路段机动车道行驶,在交汇路口闯红灯逆行驶入车道后,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




接报后,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及鉴定,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29.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事隔十个小时后,周某才逐渐恢复意识,表示自己对喝酒后发生的事情比较模糊。



经认定,周某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道路右侧通行规定,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发生,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

人的意识、行动、情绪

都有可能不受控制

所以我们常说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而这里说的“车”

指的不仅仅是四个轮及以上的机动车

还包括二轮车、三轮车等



广东交警提醒

酒驾属违法 醉驾属犯罪

饮酒后驾车

不仅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甚至还会影响整个家庭的幸福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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