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号:劳动法行天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21日,法〔2016〕399号)
——于蒙:《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载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68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版,第51~53页。
以下来源于劳动午报
另外,在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沈秀荣亦有建立劳动关系愿望的的情况下,公司却与其签订劳务关系属于显失公平。此时,沈秀荣有权按照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给予其未安排年休假的经济补偿,以及因公司解除合同而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