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文摘   2024-11-22 18:00   贵州  


临近岁末,正值工资结算高峰,落实和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民生大事。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相关部署,西秀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11月22日就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区各用人单位: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工作。为落实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部署,保障广大劳动者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重要条款,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2. 严禁以任何形式规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签订虚假合同、口头约定等。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尽快补签合同。

 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1.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 工程建设领域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对于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工资支付困难的,应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尽快解决资金问题,不得将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三、建立健全工资台账
 1. 各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信息,以备查验。工资支付台账应至少保存三年。
2. 定期对工资支付台账进行核对和清理,确保工资支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工资支付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四、积极配合工会监督
 1. 各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拒绝提供。
2. 对于工会组织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工会组织。

 五、发现整改欠薪隐患
各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主动整改欠薪隐患。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发生工资争议时,积极协商解决,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西秀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初审:吴泓楠

复审:刘晓国

终审:张  斌



西秀工会
西秀区广大职工的网上家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