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自行动开展以来,丽江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带节奏”,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发布虚假图文视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网络谣言。
截至目前,丽江共侦办案件101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106家(次),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82条,签订违法犯罪信息清理整治责任书74份,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63起,发布普法宣传32篇,有效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
在这些案例中,哪些是能被我们一眼洞穿,而哪些又曾是让我们深信不疑的呢?一起来回顾一下吧,请大家引以为戒。
2024年度丽江公安
十大典型网络谣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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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惠某某编造“炸毁法院大楼致25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案例2:李某某编造“这个医生不看病,永胜县医院”网络谣言案
案例3:颜某某编造“车脑壳都变形了人在里面死了”网络谣言案
案例4:罗某某编造“虚假寻人启事”网络谣言案
案例5:李某某编造传播“两人相互搏斗致人受伤”等网络谣言案
案例6:李某某编造传播“西瓜你们还敢吃吗”网络谣言案
案例7:李某编造传播“老人自焚”网络谣言案
案例8:永胜侦破针对个人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信息案
案例9:鲁某某编造“谁说有章的猪肉就安全了”网络谣言案
案例10:结某某编造“养肥了自己,坑苦了老百姓”网络谣言案
相关法律
造谣传谣的有关法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校对:李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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