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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由临沂大学美术学院主办的“红色传承,艺绘琅琊”青少年书法美术作品展览,致力于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提升广大青少年审美素养,实现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书法和美术创作,激发学生对红色文化的浓厚兴趣与深刻理解,促使其积极传承红色文化精髓,提升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在创作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表达能力和文化自信,引导学生从红色文化中汲取力量,塑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01 指导单位 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临沂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02 主办单位 临沂大学美术学院
03 征稿对象
幼儿园大班至高中阶段的学生
04 征稿时间 2024年9月至12月底截稿
05 征稿方式及要求 1.各校区自行组织,以照片形式提交作品;纸稿形式提交作品需使用8K尺寸纸张。
2.作品内容紧扣红色文化传承主题,积极向上,展现红色精神。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规定标准;美术作品类别不限,画幅尺寸也需符合要求。提交的照片需清晰、真实反映作品原貌,纸张形式的作品需保持整洁、无破损。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或代笔。
06 作品评审 1. 评审时间:2025年1月
2. 评委会:聘请业内知名专家教授
3. 评审原则:本次活动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品包含违法内容、政治属性标识错误的参赛作品为无效参赛作品,不予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主题契合度占[40%],艺术表现力占[30%],创意与个性占[30%]。
07 奖项设置 1. 书法类
- 金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 银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2. 美术类
- 金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 银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3.为鼓励并表彰活动的组织单位(组织作品100幅以上)和个人(指导作品20幅以上),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08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17660587658
奚老师:1985391030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由临沂大学美术学院主办的“红色传承,艺绘琅琊”青少年书法美术作品展览,致力于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提升广大青少年审美素养,实现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书法和美术创作,激发学生对红色文化的浓厚兴趣与深刻理解,促使其积极传承红色文化精髓,提升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在创作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表达能力和文化自信,引导学生从红色文化中汲取力量,塑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临沂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临沂大学美术学院
幼儿园大班至高中阶段的学生
2024年9月至12月底截稿
1.各校区自行组织,以照片形式提交作品;纸稿形式提交作品需使用8K尺寸纸张。
2.作品内容紧扣红色文化传承主题,积极向上,展现红色精神。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规定标准;美术作品类别不限,画幅尺寸也需符合要求。提交的照片需清晰、真实反映作品原貌,纸张形式的作品需保持整洁、无破损。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或代笔。
1. 评审时间:2025年1月
2. 评委会:聘请业内知名专家教授
3. 评审原则:本次活动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品包含违法内容、政治属性标识错误的参赛作品为无效参赛作品,不予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主题契合度占[40%],艺术表现力占[30%],创意与个性占[30%]。
1. 书法类
- 金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 银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2. 美术类
- 金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 银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3.为鼓励并表彰活动的组织单位(组织作品100幅以上)和个人(指导作品20幅以上),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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