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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齐练兵·铸精兵”岗位练兵品牌建设,立足职能、主动融入,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切实提高我市书法创作水平,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贡献文艺力量,经研究决定,特举办淄博市书法岗位练兵评比活动。 一、主办单位: 淄博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根据淄博市书法家协会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 投稿范围 18周岁以上在淄博学习、工作或淄博籍在外地工作学习的书法作者均可投稿。 在淄博工作和淄博籍书法作者。 2. 作品要求 1.内容:反映爱国思想、民族复兴和中国梦的诗文,吟咏淄博的古今诗文,以及其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提倡自作内容。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 书法部分:书体不限,不超过四尺整张(136cm×69cm),一律为竖式,投稿作品须装裱成卷轴,创作时间不限。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投稿印屏需装裱成卷轴。 3、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一件,品审结束后退稿。 4、费用:此次大赛不收参评费。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评审 1.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淄博市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评审共评出获奖和入展作者70名,作为加入淄博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评审结果在淄博书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4年12月10日止,拒收逾期作品。 六:收稿: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207号云龙大厦302 收件人:陈琪 电话:17640184026 七、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作者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即取消获奖参展资格,代笔者和被代者均三年内不得参加淄博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活动。情节严重者取消市书协会员资格。 2、一经投稿,即认为作者同意举办单位对作品无偿享有展览、出版、宣传、研究、摄影摄像等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淄博市书法家协会。 淄博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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