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天津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经中国气象局批准,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三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天津市气象局设有10个内设机构、12个直属单位和10个区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
天津市气象部门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专业名称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认定。
单位 | 拟安排岗位 | 岗位性质 | 需求专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天津市气候中心(天津市生态气象和卫星遥感中心、天津市农业气象中心) | 农业气象业务 | 业务 | 农业气象学(0903Z2)、应用气象学(0706Z2)、3S集成与气象应用(0706Z5)、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气象服务方向)(095136)、气象学(070601)、农业生态学(0901Z2、0713Z3)、农业生态与气候变化(0903Z3)、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0903Z1)、农业遥感(0903Z2) | 博士研究生 | 1 |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 数值预报、对流尺度天气预报研发应用 | 科研 | 气象学(070601)、大气科学(070600)、地球流体力学(大气科学)(0706Z1) | 博士研究生 | 1 |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应聘考生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其他需要补充说明情况”栏予以说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国气象局官网(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和天津市气象局官网(tj.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8日,符合岗位条件毕业生需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需填写本科以来的学习经历,在“主要课程”一栏中除填写主要课程外,还需填写个人研究方向)、实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项目学术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得表彰情况、主要特长及其他(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自我评价、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并附标准证件照。2023年、2024年的毕业生应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如有其他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请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单位-姓名”。
4.面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