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3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要求在报到前取得(2025年7月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文末“阅读原文”)。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12月1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2日16:00至12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2日16:00至12月30日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9:00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9:00至11:00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2025年2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