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解除与费县益民口腔医院的普通住院医疗服务协议关系及费县信合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费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