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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规矩,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桑珠孜区聂日雄乡盘孔村农牧民党员南木加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5月27日,南木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样品中酒精含量为125.78mg/100ml,2023年6月13日,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南木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9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木加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2月19日,南木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桑珠孜区东嘎乡喀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多吉顿珠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9月20日,多吉顿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办案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3mg/100ml,2023年9月20日,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旦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驾驶证记满12分并处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8日,多吉顿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桑珠孜区城东街道教武场社区卫生委员丹巴饮酒驾驶机动车有关问题。2023年6月28日,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办案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2023年6月29日,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丹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3日,丹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酒驾醉驾问题反映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我行我素,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是必须严治的“四风”问题。
酒醉驾背后往往隐藏着“四风”问题,“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节日期间更是检验干部作风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摒弃侥幸心理,紧绷纪律之弦,带头遵纪守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桑珠孜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期期间,将持续加大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力度,深挖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桑珠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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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三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编辑:增丁
校对:魏薇
审核:吴双
来源:桑珠孜区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