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民生   2024-12-24 19:25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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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年全年有效)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占地面积1512.6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员工629人,副高以上职称145人,其中正高职称20人;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中医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2个教学部,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中医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藏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15个专业。护理和口腔医学技术2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和助产4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骨干专业,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生产性实训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专业、药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3个教学团队被认定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已批准立项建设5个甘肃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专业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1《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四、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不限,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五、工作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2.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认定为讲师职称,同时聘任为学校职称限额外校内有效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职称相应待遇。博士研究生入职后满2年(有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可减1年),可认定为学校副教授职称。

3.博士研究生可选拔任用为中层副职管理岗位,享受校内中层副职岗位津贴。

4.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可享受甘肃省发放的2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贴。

5.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学科专业门类给予相应安家费,详见下表。

6.引进的教学岗位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500元/月(学期内、不含假期),享受行政管理岗位职务津贴后不再享受。

7.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8.科研奖励。入职后根据科研业绩成果贡献,参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给予科研奖励。

9.配偶安置。配偶无工作的,若具备学校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学校根据岗位聘用整体情况并经讨论研究后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需调动至新区工作的,学校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为其配偶就业提供帮助。

10.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相应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1日住宿费和体检费;入职前5年享受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1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入职后学校提供单人教师公寓1间。

12.列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一策”,协商确定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岗位绩效、租房补贴等待遇。

六、程序与监督

1.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3),连同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wzyzp@qq.com,邮件命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要求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联系,约定资格审查时间。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能力成果原件与复印件、纸质简历;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毕业时间证明及专业能力成果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最迟取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原件。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筹组织开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法,以科研成果汇报、专业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习背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适应高校教师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4.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5.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师德师风表现实行“一票否决”。

6.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7.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其他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或因劳动纠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者,一律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郑老师 0931-8262836;

金老师 0931-8266435;

(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学校网址:http://www.gswzy.com.cn

八、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1-8265054(非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监督举报邮箱:gwyjw@qq.com(非招聘报名邮箱

附件:

1.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2.甘肃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3.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编辑|王燕燕    责编|马世雄

主编|左向臻    监制|马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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